新时代家长学校整体办学方案 ——河北省家长学校课程实验区实验校活动介绍

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注重家庭、注重家教、注重家风”的重要指示,按照教育部《关于加强家庭教育的指导意见》和全国九部委《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五年规划(2016-2020)》总体部署和要求,进一步提升家长学校教学服务水平,促进家长学校教学工作课程系统化、教学常态化、办学规范化开展,达到家长学校考评标准:有师资队伍、有指导教材、有教学计划、有活动开展、有成效评估。2018年11月,河北省关工委、河北省教育厅关工委发文组织开展省级家长学校课程实验区、实验校建设工作。


旨在通过实验区、实验校活动,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效果,把家长引导和培育成立德树人的一支有生力量,实现家校协同,让孩子健康成长。


一、活动背景



(一)国家政策有要求


1.政策方向。


继2015年春节团拜会讲话中提出“注重家庭、注重家教、注重家风”之后,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要场合专门强调家庭建设和家庭教育的重要。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上,习总书记在讲话中再次强调:“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,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,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,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。”


在201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,教育部党组书记、部长陈宝生讲话中又一次强调“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,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,家庭教育是立德树人的第一个环节。”


2.家庭教育工作有重点。


陈部长在讲话中说,全国教育大会召开之后,“深入抓、抓深入”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,是教育系统全部工作的基本要求。基于此,今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关键词就是两个字“落实”,通过狠抓落实,为教育新发展新跨越开好局、起好步、奠好基。


对于家庭教育工作来说,要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支持,通过家委会、家长学校、家长课堂、购买服务等形式,形成政府、家庭、学校、社会联动的家庭教育工作体系。


家庭教育专业性强,需要科学系统的指导,今年要研制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和家庭教育学校指导手册,针对不同学龄段设置课程、开发教材、举办活动,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。


3.家长学校落实有标准。


全国九部委《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五年规划(2016-2020)》中提出家长学校发展目标:巩固发展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。在中小学、幼儿园、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家长学校,城市学校建校率达到90%,农村学校达到80%。


同时提出考评标准: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学校和幼儿园工作的重要任务,纳入师资培训和教师考核工作,指导家长学校做到有师资队伍、有教学计划、有指导教材或大纲、有活动开展、有成效评估,确保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。


(二)家长学校工作有需求


目前,大部分学校建立了家长学校,但是以家长会、家委会代替家长学校工作现象比较普遍,实际效果却没有达到要求。正像陈宝生部长所说:“家庭教育不到位,不仅会抵消学校教育的效果,还会给孩子发展造成一定的消极影响。”这一点,教育工作者深有体会。


家长教育与基础教育从本质上有着很大的区别,中小学幼儿园要想把家长学校教学工作落实到位,师资是一大难题。为此,省家长学校为实验校提供线上直播教学服务和师资培训服务。


(三)河北省家长学校十六年办学经验


河北省家长学校成立于2003年,在省关工委和教育厅关工委组织领导下一直走在全国前列,并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课程体系和服务体系:



二、服务内容



实验校的主要目的是落地家长学校工作,促进家长学校课程系统化、教学常态化、办学规范化开展。从而达到家长学校办学标准:有师资队伍、有指导教材、有教学计划、有活动开展、有成效评估。


实验校服务内容主要两大项:提供在线教学服务和师资培训。


(一)在线教学服务  包括在线教学、教学管理、效果评估全套教学服务,在“义方家长”微信公众号实现全部功能。


(二)培训师资  为了更好地落地家长学校工作,建立家庭教育志愿者三级组织架构:省级志愿者、县区及志愿者、校级志愿者。学校以班级为单位,从家委会中选拔推荐一名优秀家长作为家长教师,以校级志愿者的身份参加培训学习,并为本班做教学活动。


三、实施流程


(一)实验区实施流程


1.确定名单,上交表格


(1)填表申请成为实验区。

(2)确定实验校名单和县级志愿者名单。实验区要求最少报三所幼儿园、6所小学;县级志愿者9—12人。

(3)实验校按要求填写申请表,上报家长教师名单,盖章。

(4)实验区将实验区申请表、实验校申请表及汇总表、县区家庭教育志愿者申请表及汇总表、家长教师申请表及汇总表上交省家长学校(纸质版及电子版)。


2.组织培训

(5)申请确定县区志愿者培训时间。

(6)组织带队参加县区志愿者培训。


(二)实验校实施流程


1.申请成为实验校

填写两份申请表

(1)实验校申请表,要求盖章。

(2)家长教师申请表及汇总表,要求盖章。

2.组织家长学习

3.安排家长教师组织活动

4.接受挂牌

5.学校主抓两个活动

6.收到家长学校教学报告


四、操作体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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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校咨询电话:

0311-85172608(燕老师)  

13933806077(苏老师)